周末收拾東西想起來還有塊表,指針走時還是準的,看來電池還是蠻禁用的。
幾年前家人買的,當時還蠻喜歡那個會反光的貝殼表面的,反光是粉色的,因為太長了(我16cm手圍)后來又拿去專柜截了表帶(帶保修卡去就行),當時好像是浪琴系列最薄的款式吧(好像現(xiàn)在還是),還是趙麗穎代言的(我喜歡她),但是自己其實不怎么喜歡戴手表,總覺得不方便就一直放著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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